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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新知
2023年2月15日 星期三
「氣候變遷因應法」於2023年2月15日修正公布施行
崇錦法律小編
原名稱《溫室氣體減量管理法》,於2023年2月15日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200010681號令修正公布全文63條,並更名為《氣候變遷因應法》,自公布日施行。
本次修正重點包括:(一) 明訂2050年達成溫室氣體淨零排放目標,並制訂主管機關權責;(二)「碳費」正式上路並採取分階段徵收,撥入溫室氣體管理基金;(三)新增調適專章 以科學為基礎評估氣候風險並強化韌性;(四)納入公正轉型,協助所有受氣候變遷轉型或氣候政策受影響之社群穩定轉型。本法修正後,期望可因應全球氣候變遷,制定氣候變遷調適策略,降低與管理溫室氣體排放,落實世代正義、環境正義及公正轉型,善盡共同保護地球環境之責任,並確保國家永續發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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